Scrum 与其他方法共存的实践指南
在软件开发领域,Scrum 方法以其高效和灵活受到广泛关注。但在实际应用中,Scrum 往往需要与其他项目管理方式和合规标准共存。以下将探讨如何实现 Scrum 与项目治理的融合,以及如何应对常见的合规标准。
与项目治理共存
Scrum 团队与项目治理并非相互对立,二者目标都是提升最终产品质量。Scrum 通过紧密协作和短周期的检查与适应来达成目标,而项目治理则依靠检查与审批的节点来确保产品符合期望属性。不过,由于二者实现目标的路径不同,在结合时可能会出现问题。以下是一些有效的融合策略:
-邀请相关人员参与流程:Scrum 团队可邀请治理委员会成员参加常规会议,以此补充不太详细的正式治理检查点。例如雅虎的敏捷团队,早期就邀请架构审查委员会成员参加冲刺评审,这样大部分主要问题能提前解决,后续正式检查点的压力就会减轻,还能提前建立信任与协作。
-鼓励管理层参与日常站会:将“走动式管理”延伸为“站立式管理”,鼓励参与项目治理的经理和高管参加每日站会,亲耳了解项目进展。项目报告也应从依赖文档转向注重讨论,鼓励人们实地考察团队或参与会议,亲眼了解项目成果。
-以成功案例为参考:成功是最有力的说服方式。先让一两个项目通过简化的治理检查点,然后以这些项目的成功为依据,争取让未来项目也享受同样待遇。正如 Gabrielle Benefield 所说,几个敏捷团队取得良好成果后,就能建立信任,进而推动整体治理流程的优化。
应对合规要求
并非所有团队或软件开发部门都能完全自主掌控开发流